FCC(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日正式更新CFR Title 47法规要求,将采用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SDoC)取代Verification和DoC的认证程序。并于2018年4月9日发布了KDB 896810 D01和D02的指导文件,详细描述了SDOC认证的要求。FCC SDOC认证程序的目的是简化目前繁琐复杂的FCC认证要求。
FCC SDOC认证程序的生效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过渡期为一年。在过渡期内,可以根据原Verification、DoC和新SDOC进行认证。过渡期后,只能执行SDOC。
原设备按照Verification和DoC认证程序通过认证,即使过渡期后产品没有变化,也不需要按照FCC SDoC重新测试认证,可以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如果产品发生变化,则需要根据SDOC进行重新认证。
通过FCC SDOC认证的产品将由客户选择是否标注FCC Logo,如果产品有内置显示屏,则允许使用电子标签e-label。如果产品同时使用Certification和SDOC认证程序,则产品标签需要满足FCC ID的标签要求和SDOC的标签要求。
采用FCC SDOC认证方法,测试实验室不必是FCC认可的实验室要求。
对责任方负责(Responsible party)有明确规定:
1.责任方必须是美国本土公司;
2.责任方可为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
3.当FCC要求时,责任方应能够提供产品、测试报告、相应的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FCC SDOC程序;
4.责任方应将符合声明的文件添加到设备附件中。客户可以选择第一进口商或找一些美国当地的代理公司作为责任方。
1.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等;
2.FCC符合性警示语:不同类型的产品使用不同的警示语,需要根据适用类型选择,参考FCC part15.19;
3.美国责任方信息:当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或互联网联系信息。
FCC SDOC的符合性声明文件,需要与产品一起销售,其形式可以是:
1.单独成页,连同说明书一起,随附每一件产品进行销售;
2.将声明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信息直接放入产品说明书中,然后随每一件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