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23年第10号公告。根据《国务***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发〔2022〕31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移动电源、配套电源适配器/充电器(以下简称新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1.时间节点:
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的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及附件中规定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
自2024年8月1日起,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并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新列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单,另行公告。)
2.新纳入产品CCC认证范围的界定见下表:
3.现行适用标准:
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设备第一部分:安全要求》发布日期为2022-07-19,实施日期为2023-08-01,取代GB 4943.1-2011和GB 8898-2011,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368-1:2018;
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与接收机电磁兼容性第一部分:2022-07-01发射要求》实施日期,取代GB/T 9254-2008,GB/T 1337-2012修改IEC国际标准:CISPR 32:2015;
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限值第一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发布日期为2022-12-29,实施日期为2024-07-01,取代GB 17625.1-2012,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3-2:2020;
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发布日期为2022-12-29,实施日期为2024-01-01,取代GB 31241-2014。
(新标准发布后但未实施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按照新旧标准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