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符合性标志(RCM,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是一种注册标志,是非强制性的,表明供方声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各州以及新西兰的电气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及其他要求,同时也符合澳大利亚《无线电通信法》和新西兰《无线电通信法》规定的电磁兼容要求。只有产品同时符合电气安全法规和EMC法规的要求才能使用RCM标志。
(1)电气安全要求:
《1945年电气安全法》,另外也称作“统一认可制度”(Uniform Approval Scheme),是澳大利亚各个州/地区法定管理机构对于销售到澳洲的电气产品的电气安全要求达成的互惠协议。在该制度下,电气产品分为公告产品(管制产品)和非公告产品(非管制产品)。
a.公告产品:
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对于公告产品,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关澳大利亚安全标准要求,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
1.州/地区法定管理机构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CoA),并且必须在产品上必须标识(打上证书号),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颁发该证书的州或地区。
如:Q04051(Queensland昆士兰);W2015(Western Australia西澳大利亚);V03101 (Victoria维多利亚);NSW18099 (New South Wales 新南威尔士)。
其中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三家发证单位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
2.由认可的澳大利亚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Office, CO)颁发的“法规符合性标志”(RCM),拥有RCM标志的产品符合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
3.由认可的澳大利亚认证机构颁发“标准标志";
4.由认可的澳大利亚认证机构颁发的“型式检验证书”(产品上无需加贴标志)。
b.非公告产品:
无须认证可直接销售,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气安全符合标准AS/NZS 3820(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的要求。法定管理机构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适用证书(CoS, 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或安全证书(Safety Certificate)。取得适用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颁发该证书的州或地区。
如:CS/431/Q(昆士兰);CS/108/NSW (新南威尔士)
(2)电磁兼容要求:
澳大利亚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年无线电通信法》(Radio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机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
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委员会(ACMA)颁发的C-Tick标志(现在RCM标志可以取代C-Tick标志表明产品符合电磁兼容和安全要求)。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电阻等。这类产品要求供应商拥有制造商的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描述,制造商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这类产品要求一类产品的相关文件以及测试报告或技术构造文件(TCF)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通信产品的制造商必须符合《1997年电信法》的要求,开取代C-lIck标志川贴A-TICKM心N。A夕1定炳z“西国仍右全和电磁兼容要求外,还需要满足EMC框架下的频谱管理的要求。尽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协调了大多数指定频率,两国仍有—些频率没有协调。
1.AS/NZS 4417.1《标志使用的通用规则》(General rules for use of the mark);给出了使用RCM表明电气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的通用要求,也给出了RCM的规范和比例。
2.AS/NZS 4417.2《电气安全法规应用的特殊要求》(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safety regulatoryapplications):规定了使用RCM表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电气安全法规的相关要求,附录给出了电气安全法定管理机构、标准、产品法定定义和批准程序的清单。
3.AS/NZS 4417.3《电磁兼容法规应用的特殊要求》(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gulatory applications):规定了使用RCM表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EMC法规的相关要求。
4.AS/NZS 4417.4《无线电设备法规应用的特殊要求》(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radio apparatus regulatoryapplications):规定了使用RCM表明产品符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无线电设备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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