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设备必须取得进网许可证;未取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使用和销售。
进网许可证,国家对连接公共电信网络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络互联网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网络许可证;未取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在中国使用和销售。进网许可证包括证书编号、申请人、制造商、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产地、注释、证书签发日期、证书有限日期。网络许可证一般有效期为3年。
CTA认证需提供以下测试报告:
1、无委员会审批证书(型号审批认证测试报告):
检测目的:通过无线电检测中心检测后,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认证证书(无委托批准证书)
检测周期:3周
无委核准证测试内容:
⑴RMS相位误差;
⑵频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
⑷射频输出调制频谱;
⑸传导杂散发射;
⑹峰值相位误差;
⑺大平均功率;
⑻突发时间功率关系;
⑼射频输出切换频谱;
⑽静态参考灵敏度;
⑾辐射杂散发射。
2、现网(MTNET)测试报告:
测试目的:测试手机与各厂家基站的兼容性及通信效果
检测周期:15个工作日
测试内容:
⑴位置更新测试;
⑵电信业务测试;
⑶与不同厂家基站的兼容性(切换)测试;
⑷与不同移动通信运营公司的兼容性;
⑸城市、郊区、郊区的通信效果测试;
⑹双频覆盖区域的通信效果测试;
⑺在固定、低速移动和高速移动中测试通信效果;
⑻长时间通话的通信效果测试;
⑼GPRS业务测试(MTNET)。
3、EMC测试报告:
测试目的:测试样品的电磁兼容性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出具测试报告
检测周期:8个工作日(改型机7个工作日)
检测项目:EMC(骚扰测试、抗扰测试)和SAR
检测依据:EMC:YD/T1032;SAR:无线通信终端电磁辐射测量方法
测试内容:
⑴射频杂散骚扰;
⑵连续骚扰的传导;
⑶辐射骚扰抗扰程度;
⑷AC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
⑸浪涌抗扰程度;
⑹辐射连续骚扰;
⑺静电放电抗扰度;
⑻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⑼DC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程度;
⑽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抗扰度;
⑾安规测试。
测试样机:6套(包装完好,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一致)
4、性能测试报告:
检测目的:检测样品的射频性能和音频性能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并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周期:8个工作日(改造机7个工作日)
测试项目:GSM900、DCS1800频段GSM射频性能、环境适应性测试、寿命测试、电池性能、充电器安全性、GPRS射频性能
检测依据:环境、射频性能:YD/T1215-2002;电池:GB/T18287-2000充电器:YD/T965-1998
测试内容:
⑴包装、外观和装配;
⑵900MHZ频段射频性能;
⑶环境适应性测试;
⑷电池性能;
⑸GPRS业务及功能测试;
⑹GPRS射频性能1800MAZ频段;
⑺业务与功能测试;
⑻1800MHZ频段射频性能;
⑼寿命试验;
⑽充电器安全;
⑾GPRS射频性能900MHZ频段;
⑿音频性能测试。
测试样机:6套(包装完好,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一致)
5、进网许可证办理:
办理机构: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受理中心
处理周期:15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①EMC测试报告;
②无委托测试报告;
③性能测试报告;
④现网(MTNET)测试报告;
⑤GCF声明(FTA测试报告)。
6、申请程序:
(1)申请批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批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2.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介绍;
3.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
4.设备的彩色照片应清晰显示申请人、设备型号、设备序列号的标志和设备结构尺寸;
5.外国申请人的设备应提供外国审批证明文件复印件;
6.经办单位为代理申请人的,应当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委托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型号,应在半年内批准《测试报告》;
8.申请人或代理申请人的经办人应持有设备申请人或代理申请人出示的员工***明和个人有效***明复印件。
(2)国内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不同意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初审同意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7、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1)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现场或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更正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型号审批申请的决定。批准的,颁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