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30日起,欧洲将对原产于俄罗斯的钢铁产品实施进口限制。自该日起,如果相关钢铁产品在第三国由原产于俄罗斯的钢铁原料加工,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进口或购买到欧盟。
这意味着原产于俄罗斯的钢铁和不锈钢产品不得进口到欧盟,其他原产地也不得通过俄罗斯运输路线进入欧盟。
为确保禁令的实施,禁运条例规定,欧盟进口商有义务提供钢铁产品原产地的证据,必须在进口材料时出示或按海关要求出示:即如果客户产品含有铁、金属或类似材料,提供的预测材料还应附有MTC材料质量证书(mill test certificate),所涉及的HS CODE为72-83开头的海关编码。
对于不能提供MTC文件或欧洲海关认为MTC文件不足以证明钢材原产国的,海关当局可以要求提供其他证据,如产品加工不同阶段的额外单独测试证书,或以下文件:
·发票;
·送货单;
·质量证书;
·长期供应商声明;
··成本核算及生产文件;
·出口国海关文件;
·商务信函;
·生产说明;
·销售合同中的排除条款;
与直接相关货物的制造商作出的声明。
注:提供MTC文件和上述所有证明文件都是为了证明产品从钢材到成品的制造过程与俄罗斯无关。这些文件不需要全部提供(进口商可以使用上述列明文件作为MTC文件的补充,也可以使用MTC文件作为上述列明文件的补充),但进口商提供的证据中包含的信息越完整,海关就越容易相信这些钢材及其钢材不是俄罗斯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