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

2023-11-08   •   orange

为贯彻落实《国务***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2022〕31号),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根据《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发布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编码规则》,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施行后,《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通告》(信部无〔1999〕36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变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格式的通知》(工信厅无〔2009〕9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


工信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图1)

工信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图2)

工信部发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代码编码规则(图3)


为什么要修改型号核准证书的样式和编码?

1999年,原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1999〕363号)规定了型号验证证书的样式和型号验证代码的格式。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验证代码格式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没有〔2009〕9号),修订后的型号核准代码使用至今。

近年来,随着电子电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模型审批优化调整的推进,特别是自2022年9月以来,国务***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我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的相继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允许申请人自主编制型号核准代码等一系列惠企措施,有必要对型号核准证书样式和编码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证书样式》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代码编码规则》结合制定型号审批电子许可证标准,改进了型号审批证书样式,细化了申请人自主编制型号审批代码的规则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精神的具体措施,有助于企业提前安排生产计划,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加强事后监管,加快电子许可证模式审批的实施。

  与旧版相比,新版型号验证证书有哪些变化?

型号审批证书调整为主页附页形式,证书内容相应增加,变化主要体现在:

·首先,新证书中的设备技术信息更加清晰。随着无线电新技术新应用的扩展和终端设备一体化的普及,原始证书风格难以反映相关信息;新证书中认证单位、设备名称等主要信息反映在主页上,技术参数等具体信息反映在附页上,便于充分说明不同的技术体系和相应的技术参数。

·二是增加OEM企业信息。旧证书仅包括申请人名称,不涉及OEM企业;新证书附页2,包括设备生产企业信息、企业属性和地址,方便申请人随后变更相关信息,对企业生产能力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新版证书风格符合电子许可证标准的相关要求,加快纸质型号审批证书向电子许可证的过渡。

  与原始型号核准码相比,型号核准码有哪些变化?

此前,根据《关于变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代码格式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审批代码格式),我部型号审批代码格式〔2009〕9号)要求样式为CMIIT ID:XXXXYZNNNN,共有10个型号批准代码(最长11个),其中XXX代表年号(4个),Y代表设备类型(1个),Z代表产地标识(1个),NNNN代表序号(4个,最长5个)。

新修订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编码规则》将型号核准代码格式调整为CMIIT ID:AABCCDDDEEEE,其中,CMIT ID保持不变,型号批准代码共12位,其中AA代表年份代码(2位数字)、B代表设备代码(1位大写字母)、CC代表属地代码(2位数字)、DDD代表企业代码(3位,至少1位数字)、EEE代表独立代码(4位、第一位大写字母或数字、后三位数字)。

新型号审批代码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代码获得认证后一并获得,新代码在申请人提交型号审批申请时提前获得;二是代码位数比原来的10-11增加到12;三是代码类型增加企业代码类;第四,年份代码简化到2;第五,与原来的10类相比,设备代码的类型简化到8类;第六,将原来的一个产地标识调整为两个属地代码,方便识别申请企业注册地的信息;第七,将原来的序列号位改为独立代码,申请人可以根据规则自行编制。例如,23C11A1A01表示,2023年北京某企业(代码AA1)生产的公共网络移动通信设备A001是该设备的独立代码。

  企业如何进行自编码,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批准代码编码规则》,申请人可根据编码规则独立编制型号批准代码。企业独立编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独立编制型号审批代码应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也不得造成歧义;

·第二,独立代码部分由申请人根据规则独立定义生成。申请人应加强独立代码管理,避免在申请过程中提交重复或无效的代码。验收型号审批申请后,申请人不得更改型号审批代码;

·第三,年份代码是提交申请时的年份。申请和认证时间不在同一年度的,仍按提交申请时间填写;

·第四,如果申请人放弃编制自主代码,系统将随机生成自主代码;

·第五,提交申请时可以获得型号审批代码,但实际生效仍然是认证后,只有取得型号审批证书后,企业才能生产和销售相关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新规出台后,原型号核准证书和代码是否仍有效?

新型号审批证书和编码规则正式实施后,旧证书和原代码(CMIT ID号)在证书有效期内仍有效,无需调整。旧证书需要延期或者变更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取得新证书后,CMIT ID号保持不变。对于新申请的设备,将按新规取得新版型号核准证书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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