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英文名称为: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是一家独立的政府机构,直接对美国国会负责,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 ACT建立,它负责常规的州际、国际通信,如:电视机,电线、卫星、电缆方面的工作,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
美国FCC SDOC是指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即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简称SDoC。设备供应商(注:该供应商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将对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的设备进行检测,符合规定的设备需提供相关文件(如 SDoC 的声明文件)向公众提供证明。SDoC政策简化了之前繁复的 FCC 认证要求,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FCC SDoC认证流程:
对责任方 (Responsible party) 有明确规定:
1.责任方必须是美国本土的公司;
2.责任方可以是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
3.责任方应当在FCC要求时,能够提供产品、测试报告、相应的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FCC SDoC程序;
4.责任方应增加符合声明文件到设备随附文件中,客户可以选择第一进口商或者找美国当地一些代理公司作为责任方。
FCC SDoC的符合性声明文件,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1.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等;
2.FCC符合性警示语:不同种类产品所使用的警示语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产品适用种类来选择,参考FCC part 15.19;
3.美国责任方的信息:本土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或互联网联系信息。
FCC SDoC的符合性声明文件,需要跟随产品一起销售,其形式可以是:
1.单独成页,连同说明书一起,随附每一件产品进行销售;
2.直接把声明文件所包含的全部信息放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然后随每一件产品进行销售。